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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6-18 11:20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厅机关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涉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年来,我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各项措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以“两房推动发展”为重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机关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1.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按照厅实施《条例》工作方案,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形成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确保厅各项政府信息的依法公开。
  2.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按照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着力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法律保障等相关工作流程和配套制度。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及时研究扩权各项工作,并及时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通过规范,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
  3.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公告。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及功能设置,确定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执法、行业与市场管理、廉政建设和文明创建等8项公开类别27个子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除网站及时发布外,我厅还借助《浙江日报》、《中国建设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浙江建设》、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刊物,主动公开各类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逾400条,并通过召开省第十六届房地产博览会新闻发布会等各类渠道,让公众充分了解厅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推进情况,加强与公众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75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发布法规文件信息152条,工作动态信息774条,行政执法信息130条,决策信息406条,行业和市场管理信息662条,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信息55条,办事服务信息150151条,发布市县新闻信息44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5件,皆为当面申请,对此我厅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上提供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功能。此外,通过在线咨询、政务通、电话等各渠道解答各类咨询21624件,均完成办理。
  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为民、利民原则,未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投诉、行政诉讼案,1起行政复议案尚在审理中。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我厅打造“阳光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间不长,目前,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质量不够高、公开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对此,我厅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着力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要借助《条例》实施两周年之机,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平公正意识,并对前阶段工作“回头看”,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研究。
  二是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完善公开目录,更新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要完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提升回复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努力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要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报、广播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此外,通过在线咨询、政务通等各信息公共平台,畅通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渠道,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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